带路沙龙2023第3期(上):深化带路合作,加快非洲可再生能源发展
非洲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可再生能源发展雄心勃勃。非洲气候峰会期间发布的《非洲领导人关于气候变化的内罗毕宣言及行动呼吁》(下简称《内罗毕宣言》)明确,到2030年,非洲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计划从2022年的不到60GW提升到300GW,充分展现出非洲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强烈决心。但当前非洲可再生能源发展仍然面临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重重挑战,需要更多合作支持。
《可再生能源助力带路国家绿色发展》系列沙龙第二季第三期聚焦非洲可再生能源发展。围绕如何更好发挥现有的中国对非合作机制、倡议和伙伴关系的作用,以及如何促进对非可再生能源投融资等问题,沙龙邀请到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可持续投资部主任苗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际部副处长陈长、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所孙天舒和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杨富强进行对话。
该沙龙由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主办,磐之石环境与能源研究中心、中国能源网协办,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支持。
目前,非洲电力可及性依然落后。在撒哈拉以南非洲,有大约5.7亿人口还没有用上电,占到全球电力不可及人口的80%以上。非洲电力可及的地区也因基础设施老化、电力企业管理欠佳等问题,停电、限电频发。随着人口快速增长,非洲电力供应压力巨大。
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在现有政策和措施下,到2040年,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电力需求将增长三倍。若想改善该地区电力可及性问题,电力投资大幅增加、区域合作和电网互联互通、能源管理效率提升将是主要措施。
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认为,太阳能、风能和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满足非洲大陆迅速增长的电力需求的可行替代能源。非洲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作为世界上阳光最充足的地区,非洲拥有约7900GW的太阳能光伏技术潜力。相关研究预测,到2050年,非洲太阳能光伏产业有望增至650GW。此外,非洲大陆具备较好的水电和风电潜力,部分地区地热资源丰富。
与此同时,非洲可再生能源发展仍面临人才、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挑战。《内罗毕宣言》强调,非洲的发展离不开全球共同努力,特别是需要制定新的全球气候融资规则和推进金融机构改革。私营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绿色发展过程中也需要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苗红表示,非洲发展可再生能源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提升能源可及性、推动非洲能源转型和低碳转型。考虑到非洲市场的基础条件较弱,中非能源合作战略必须具备发展合作属性,双方需要在发展中探讨出更多合作项目,并且以合作项目去推动发展。
近年来,中国与非洲国家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密切。中国已在非洲实施了数百个清洁能源发电和电网项目,南非德阿风电站、肯尼亚加里萨光伏电站、卢旺达那巴龙格河二号水电站等已成为当地发展清洁能源的标志性项目。
现阶段的中非能源合作主要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赠与为主。对于未来的中非合作,陈长认为需要从多个层面同步推进。在政策层面,中国可以与非洲国家和第三方国家构建三方合作机制,推动非洲宏观环境的培育发展,相关支持政策的完善,从而更好地满足非洲国家实际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在能源专业领域,能力建设非常重要,中非双方企业都表现出了越来越多的能力建设需求。
对于如何更好地推进三方合作,苗红提到,受历史原因影响,西方国家对非洲政策、法律环境了解更多,中国则在建设环节优势突出。考虑到在三方乃至多方合作中,各方或处于合作竞争状态,如果能够选择参与各自更擅长的领域,将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竞争。
在孙天舒看来,近年来,人力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正呈现出越发活跃的态势。从全球发展倡议,到今年中非领导人的会晤,都提到中非要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她表示,中国能源产业和能源管理部门规划、建设和运营经验正是非洲清洁能源发展需要的,这些经验已经通过双边、多边的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十百千”计划推介给非洲国家的官员和专业人员,未来有望成为中非合作的重点。
陈长所在机构正在推进一个名为中非能源创新加速器的项目,旨在通过能源建设培训、资源对接、宣传介绍等方式,帮助有好技术、好创意且意愿参与中非合作的初创企业更快更好地参与中非合作。
与此同时,中方也在积极探索中非合作创新模式。近期,为落实《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中国提出将开发实施南南合作“非洲光带”项目。该项目采取“物资援助+交流对话+联合研究+能力建设”的方式,聚焦非洲光伏资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的合作需求,利用中国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打造中非光伏资源利用合作示范带,帮助非洲相关国家解决用电困难问题,助力其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苗红补充道,非洲的发展不是某个国家的发展,应该是整个非洲大陆的发展。为加快非洲减贫进程,可再生能源项目不只需要实现盈利,更需要带来积极的社会影响,包括支持当地社会就业和经济发展等。
陈长建议,加强中非能源合作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入。其一是要加强与非洲的双边能源合作机制建设,特别是与重点国家的政府间合作机制。其二是通过政策引导,加强一体化能源项目的建设,实现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其三是加强中非在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协助提高非洲本土机构的运营能力。其四是推动中非在能源智库和研究机构方面的合作,前置研究工作,提升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气候政策倡议组织(Climate Policy Initiative,CPI)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球气候投融资规模达到6320亿美元,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但非洲每年获得的气候融资仅占全球的3%。另据非洲银行测算,非洲每年需要约2800亿美元的气候融资,气候融资缺口巨大。
近两年,包括部分非洲国家在内的欠发达国家的气候和金融双重脆弱性得到了更多关注。如何将有限的资金投入最需要的领域和区域,如何调动更多资金等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从全球范围看,气候投融资主要来源于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其中政府公共资金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杨富强认为,有限的公共资金需要更好地发挥引导作用,私营资金则可以作为补充资金。考虑到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本身资金承载能力有限,多种资金形式需要被统筹在一起。
以中非合作中的对非援助为例,虽然能源对外援助的立项部门是公共部门,但带动了对商业部门可再生能源物资、运输和安装渠道等方面的采购和支持,事实上形成了一种公共资金和私营资金的结合。孙天舒提到,很多中国企业以对非援助分包商的身份去到非洲市场,在展示中国产品的同时也不断加深着对非洲市场的理解。与此同时,政府也需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私营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陈长看来,国有企业的优势在于资源调动能力,特别是对政策资源的调动。私营企业的优势则在于其对市场的反馈更为迅速,决策机制更加灵活,在下沉市场渗透能力强。两者处于不同赛道,互为补充。现有项目也证实了这一点,国有企业更多承担了大中型项目,民营企业则更多在下沉企业开发小而美的项目。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苗红强调,公共资金和私营资金合作过程中应该进行国际合作。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国际合作取长补短的创新模式正在实施。中国企业与项目所在地企业或国际企业合作开发的“第三方”模式正是这样一种有益尝试。以中国首个在非洲投建营一体化的风电项目为例,龙源电力通过与南非两家企业合作,同时满足了项目所需的三重要求,分别是项目公司必须有40%股权属于非洲企业的政策要求、拓展项目所在地融资渠道和获得当地扶持资金支持。